
广州讨债公司收费标准
常见收费标准为:20%~50% 广州讨债公司具体价格需要面谈。 讨债公司主要为委托人或机构如银行,财务公司或信用卡公司进行讨债活动。在香港称为收数公司,另一个较为文雅的称呼为账务催收、信用管理、资产管理公司等,台湾的一些征信社亦有讨债的服务。 这些活动不一定是合法进行的;但由于举证困难及政府无意监管或监督不力等原因,因此,这些机构仍然存在,而且还有不少新的公司出现。 他内容 “讨债专员”的收入是以底薪加佣金去计算,也就是说多劳多得。而佣金的计算亦只限于该讨债专员成功地讨回该笔债项,才会获发佣金。而佣金的多少则根据难度而去决定。而这间接鼓励了“讨债专员”以非法方式讨回债款。 当讨债公司收到有关欠款人的资料及拖欠金额后,便会先向欠款者以电话及寄信通知欠款人等方法去讨债,到访欠款人的住址或工作地点进行讨债。有些讨债公司会聘用有黑社会背景的人士或流氓为“讨债专员”,并以威吓、辱骂、滋扰欠债人以及破坏欠债人财产等方式讨债,对债务人及其亲友造成滋扰甚至威胁人身安全。 当讨债公司收到有关欠款人的资料及拖欠金额后,便会先向欠款者以电话及寄信通知欠款人等方法去讨债,到访欠款人的住址或工作地点进行讨债。有些讨债公司会聘用有黑社会背景的人士或流氓为“讨债专员”,并以威吓、辱骂、滋扰欠债人以及破坏欠债人财产等方式讨债,对债务人及其亲友造成滋扰甚至威胁人身安全。
广州讨债公司合法吗
法律分析:讨债公司的存在是不合法的。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又联合发文禁止各种以讨债为名义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5年后,国务院三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因此,讨债公司都不合法。自然没有正规与不正规之说。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都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 》 第一条 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